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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2017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已公布,参照往年录取分数线,我校拟招收调剂考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符合报考要求,达到A类地区国家复试分数线。

二、主要调剂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校内调剂考生也需经过教育部系统进行调剂。我校不提供预调剂。

三、调剂专业及具体要求

1.我校接收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调剂考生。

2.各学院拟调剂专业及咨询电话:

拟接受调剂学院

学院咨询电话(区号0571)

拟接受调剂专业

财政税务学院

86754691

财政学

税务硕士

公共管理学院

88922739

公共管理硕士(MPA)

会计学院

87557030

资产评估硕士

金融学院

86735861

保险硕士

工商管理学院

86732653

企业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

88922888

工商管理硕士(MBA)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87557123

企业管理

行政管理

经济学院

87557441

政治经济学

经济史

西方经济学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数量经济学

国际商务硕士

法学院

86754658

法学理论

经济法学

外国语学院

87557425

英语语言文学

数据科学学院

87557159

经济统计学

应用概率统计

人文与传播学院

87557435

汉语言文字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87557315

伦理学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艺术学院

87557482

艺术品市场与管理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87557579

管制经济学

中国金融研究院

86735252

金融硕士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院调剂咨询电话:0571-86754635

2.研究生院和各学院调剂咨询电话开通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3.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zufe.edu.cn),查询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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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材料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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