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教〔2012〕342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浙财大[2014]]89号《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精神,以《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为参考,以2017年中国金融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为标准,报请中国金融研究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定结果公布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总分 |
1 |
姜宁 |
50.19 |
2 |
彭伟 |
43.03 |
3 |
潘怡 |
40.68 |
4 |
叶子 |
41.69 |
自今日起,对以上获奖同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果对上述人员有异议或者存在问题的,可以通过邮件或者电话向组织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电话:张老师 86731649 邮件:1739283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