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浙江财经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是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浙江省A类一流学科,下设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管制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等6个二级学科方向。拥有专任教师200余人,其中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国家级人才近10人。在财税理论与地方财政体制改革、政府管制理论与政策、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等学科方向上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突出的优势。近年来,承担国家重大重点项目10余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3项,1部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众多研究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的重要批示,为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制定政策提供智力支持。
中国金融研究院博士学位授权点介绍
020204 金融学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英文简称:CAFR-ZUFE)2015年4月诞生于美丽的钱塘江畔,是学校为了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依托国内外人才、学术等优势,整合校内外各种相关资源,按一流标准建设的校属研究机构。研究院已创建了七大金融研究中心;与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英国伦敦政经学院等世界名校的专家学者建立了学术交流合作关系。
中国金融研究院,服务于经济与社会重大发展战略,聚焦绿色金融、金融科技和风险管理等领域,以新金融为主线开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目前共有教师20名,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2人,所有教师均获得博士学位,其中5位教师获得海外博士学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人,曾任职省部级领导2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2人,入选浙江省“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1人,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高层次拔尖人才培养计划1人。另有多位世界知名金融学教授,境内外大型证券交易所和大型金融机构首席经济学家担任兼职教授。同时聘请多位金融监管部门高层和上市公司董事长为社会导师。近年来主持国家与省部级课题6项,地方服务课题50余项。积极推动绿色金融资产定价、大数据量化投资分析、基于区块链的金融模式创新等方面的研究和决策咨询,获得国家领导人和省部级领导人肯定性批示20余项,成果被金融监管部门、多地政府和企业机构采纳。在一级期刊上发表文章20余篇。连续多年主办“中国上市公司论坛”,并发布《中国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排名评价报告》,对中国资本市场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2018年建立浙江省高校第一个“诺贝尔经济学奖工作站”,著名经济学家埃里克•马斯金签约入站,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中国金融研究院博士生导师介绍
1.章晓洪,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章晓洪教授是浙江财经学院经济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与法学博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金融系访问学者。其研究方向为宏观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多层次资本市场与企业上市、企业家金融、大数据和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金融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章晓洪教授至今已出版了多部专著,包括《金融与中国经济》、《企业并购与重组》、《中国公司成功上市路线图》等。章晓洪教授还经常在各类专业杂志和媒体上发表文章和学术论文,例如:《上市公司分类治理机制有助完善证券市场资源配置》、《上市公司董事的义务与上市公司的治理》等二十余篇。章晓洪教授的兼职:教育部经济学学位论文评审专家,中国上市公司论坛主席。
2.益智,金融学教授,经济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报、浙江工商大学工作,获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大学资助计划赴美国、英国、香港做访问学者;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上海平台经济研究院院长,上海证券交易所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导师、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浙江省国税局特约监察员,中国致公党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多家上市公司以及金融企业独立董事。其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金融经济学、公司金融学、投资学。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1项,浙江省哲学社科重点课题1项,浙江省哲学社科课题6项,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课题6项,上海期货交易所课题1项,其它各类副省级课题3项,与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合作横向协作课题10余项,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社科课题1项。
3.黄文礼,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入选浙江省“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高层次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长期从事资产定价、公司金融、金融科技方面的研究工作,特别关注对冲基金、私募股权、激励机制、数据分析等,在European Journal of Finance, 《数学学报》、《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等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多部,撰写金融专栏和评论40余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项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十余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曾获上海市经济学会、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优秀论文新秀奖;获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2018年年会暨第31次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特等奖。
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学生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能够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理论、方法或创新性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毕业后能够卓有成效地从事经济学教学和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研究。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计划招生人数预计25名左右,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主要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一)申请审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往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可适当延长至40周岁。
3.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IELTS)6.5分及以上;托福(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在SCI、SSCI国际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考生,可适当降低要求。
4.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较为出色的研究成果:近五年内,应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一级论文或2篇二级A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同学生第一作者),往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一级论文(其中1篇一级论文可用2篇二级A论文替代);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或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
论文级别以我校科研处认定的定级标准为依据;学术竞赛主要包括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研究生案例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赛事级别以学校教务处、创业学院认定的标准为依据;在本学科领域、本行业中确有公认影响力但未获得学校认定的论文或竞赛成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可纳入“申请审核”范畴,但须在相关招生细则中提前公布,未经报备的成果不予认可。
5.有两名所报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7.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8.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两个条件:
(1)录取前,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确保第一年能够集中脱产学习。
(2)近5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或CSSCI收录期刊(含扩展版)上发表1篇相关领域学术论文。
五、报名方式
(一)申请审核
1.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8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在2021年2月28日前缴纳报名费用,并将缴纳凭证及相关材料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相关招生学院(研究院)。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2)《浙江财经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3)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6)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8)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9)个人科研成果清单,并附相关成果复印件。
(10)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11)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2.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3月上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材料交由拟接收导师审核。
(2)拟接收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考生的学术能力、学术道德等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反馈给招生学院(研究院)。
(3)招生学院(研究院)汇总各导师综合意见,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推荐拟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选,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研究生院招生办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各招生学院(研究院)的审核情况,统一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综合考核(3月中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成立“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2)具体考核方式、内容及计分规则由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并在考核前公布。
(3)考核完毕后,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将考核成绩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录取(3月下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经“申请审核”制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申请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入学考试。
(二)普通招考
1.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3月31日)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网上报名后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缴纳报名费,并将缴纳凭证与《浙江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并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研招办。报考登记表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3)报名截止后及时关注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查看并打印准考证。
(4)考生初试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初试
考试时间:2021年4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英语、二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报考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研究院)于考试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5)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3.复试
(1)复试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由博士研究生招生所在学院(研究院)组织进行。
4.录取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初试及复试总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报名费用及缴费方式
博士生报名费120元。报名费统一缴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浙江财经大学,账号:33001616781050001155,开户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博士报名费”。
七、收费及奖助政策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按基本学习年限缴纳。
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年,奖励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0元/年,符合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皆可获得。
(2)学业奖学金(高年级)
高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等级 |
标准(元/年) |
比例(%) |
一等奖 |
18000 |
20 |
二等奖 |
15000 |
30 |
三等奖 |
10000 |
50 |
(二)研究生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5000元,按照10个月,1500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0000元,按照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学金800元/月,一学期按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兼职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学年12个月计发。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八、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 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635、87557116;0571-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 址:http://gs.zufe.edu.cn/
(二)中国金融研究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735252
电子邮箱:zgjryjy@zufe.edu.cn
网址:http://cafr.zufe.edu.cn/
九、其他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
1. 英语:无指定参考书目。
2. 经济学指定参考书目:
《范里安微观经济学》,哈尔•R.范里安(作者), 费方域(译者), 朱保华(译者),格致出版社,2018年4月。
《宏观经济学(第十二版)》,鲁迪格•多恩布什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2月。
3. 金融学参考书目:
《金融学(第二版)》,博迪(Zvi Bodie)、莫顿(Robert C. Merton)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 年。
《期权、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原书第 10 版)》,约翰·赫尔(John C. Hull),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