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各年级研究生:
根据财教〔2013〕221号《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和浙财大〔2014〕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任何加分项目都需要有材料佐证,佐证材料必须完整详细,否则将不予认定计分,具体参看《中国金融研究院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详见附件1。
2.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整理好相关参评材料(详见附件2),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根据加分类别整理好,并标好序号。(如:“1.xx年新苗立项证明材料”应放在“科研项目类”文件夹中,佐证材料的排序要与加分明细表中相应模块的排序一致),并将所有电子材料进行打包,在10月15日24点前发送至邮箱454743807@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学业奖学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业奖学金。
3. 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各项得分情况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所有材料并公布无异议后,统一通知各班进行填写,由班长统一收齐纸质版上交辅导员处。
中国金融研究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