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校聘高级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分类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2018〕177号)《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类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补充规定》(浙财大〔2021〕210号)《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类评价实施办法》(浙财大〔2021〕262号)《浙江财经大学“校聘高级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浙财大〔2023〕268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研究院以及相关部门审核,现将我院2023年校聘高级岗位申报人员材料公示如下:
申报校聘研究员:无
申报校聘副研究员:王绮宇、贾海瑞
(注:姓名按照姓氏笔画由少到多排序。)
1. 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研究院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联系电话:0571-86739776,Email:zgjryjy@zufe.edu.cn。
2. 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止。
中国金融研究院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