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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金融研究院2023年校聘高级岗位评议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校聘高级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中国金融研究院2023年校聘高级岗位评议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推荐组和监督组构成

评议推荐组

组长:章晓洪

成员:黄文礼、武鑫、校外专家2

监督组

组长:罗金艳    成员:胡哲、钱嫣虹

二、评议推荐对象

申报校聘研究员

申报校聘副研究员王绮宇、贾海瑞

(注:姓名按照姓氏笔画由少到多排序)

三、会议时间和形式

时间:821日(周1000—1130

形式:腾讯视频会议

四、评议推荐会议程序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

2.听取本组申报人员及资格审核情况汇报;

3.对本组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4.对申报校聘副研究员人员进行评议并表决排序;

5.对申报校聘研究员人员进行评议并决定是否推荐

6.宣布表决结果及排序情况,形成评议推荐组意见。

五、校聘高级岗位评议推荐表决规程

1.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结合量化打分。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凡选“同意”或“不同意”推荐的需同时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满分100分,“同意”推荐的要求打分在60分(含)以上,“不同意”推荐要求打分60分以下,投“弃权”票的不进行量化打分。

3.申报人员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即获得推荐资格。评议推荐组对获得推荐资格人员根据申报职务等级按“同意”票得票数进行排序。

4.如获得推荐资格人员“同意”票数相同时,则参考其获得“不同意”票数,“不同意”票数少的排序为先,如获得“不同意”票数相同时,则按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结果来确定推荐先后顺序量化评分结果得分高的排序为先。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为有效计分票(即不含弃权票)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中国金融研究院

202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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